2017年第4号
广东检验检疫局关于发布出口工业产品
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的通告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—2020年)》,根据国家质检总局《关于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(国质检检〔2014〕237号),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申请,广东检验检疫局考核验收,南海出口铝型材质量安全示范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,批准为省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,有效期为2017年10月至2020年10月。
特此通告。
广东检验检疫局
2017年10月31日
(此件主动公开)